完善内控机制重庆市公安局让招标采购风险可控
“这两年我们一直强调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首先必须解决一个问题——责任落到谁头上?我们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必须明确这个问题。”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重庆市公安局主管预算单位,我们要求市局各直属单位指定本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政府采购岗位,并明确岗位责任和权限,确保责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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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无验收报告不得支付资金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政府采购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对于我们采购单位来说,更关心如何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保采购结果物有所值。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只在采购环节发力还不够,还得做好需求管理、关注采购结果、加强履约验收管理。”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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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1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签书面合同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内控管理。”全国多地财政部门在集采目录文件中要求各采购单位做好自行采购的内控管理。“我们重庆市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50万元,集采目录内或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都是有章可循的,但自行采购项目没有法律法规去规范,需要采购人通过制定内控制度进行规范。”近期,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该局规范重庆市公安系统自行采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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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须会审
“政府采购的风险点很多,尤其是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为了做好风险防控,我们要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群策群力,在系统内推行项目会审制度。”近日,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局作为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主管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内控建设、防控政府采购风险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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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跨级次联合采购项目须先固化需求
“联合采购将零散的项目集合起来,形成一定的采购规模,实现带量采购和以量换价,不仅有利于优化政府和社会资源配置,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经济效益,对具有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要求的采购需求而言,如通用软件、通用设备、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等等,具有积极的效果。尤其是同一系统内的不同单位之间,有很多需求具有共性,开展联合采购具有天然优势,所以有些需要系统内统一的项目我们联合区县公安局一起采购。对于联合采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在内控制度中进行了明确。”重庆市警务保障部相关负责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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